吴亮律师
解析:
在贪污受贿刑事案件中,自首行为具备以下几项要素:首先,犯罪事实或涉案人员并未被执法机构察觉到;其次,即使已经被发现,但涉案人员尚未接受调查询问、审讯,亦或是尚未被官方宣布采取任何调查手段或强制措施;最后,涉案人员应主动、直接地向执法机构投案,并如实陈述自身的罪行,其中包括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已知的同案犯信息。若犯罪分子能够如实交代执法机构尚未掌握的罪行,且这些罪行与执法机构已掌握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类的罪行,则可视为自首行为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
【自首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
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,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;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知道在受贿罪里,啥叫“自首”吗?当干坏事的事和人还没被警察发现,或者虽然已经被发现了,但是还没有开始盘问你,也没有告诉你要接受调查或者被限制自由的时候,你就主动去跟警察说清楚,这就是自首。而且,你得把所有的事情都老实交代出来,包括你做过的大坏事和你知道的其他坏蛋是谁。如果你能把警察不知道的事情也说出来,那就算是你做的坏事和他们已经知道的不是一回事儿,也是算作自首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说到受贿这个事自首这种情况是这样:如果你做了坏事还没被警察发现,或者虽然已经被发现了,但是警察还没有找你谈过话,也没有问你问题,更没有说要对你采取什么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,这时候你要是能主动去警察局坦白,那就算是自首。而且你得把自己干的那些坏事都老老实实地告诉警察,包括你知道的和你一起干坏事的人。还有就是,如果你在警察面前承认了他们不知道的事情,而这些事情跟他们已经知道的事情不是一回事儿的话,那也是算作自首的。